近期,财政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严禁变相用工。《通知》中提到,购买主体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得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于此前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的做法,应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整改。财政部的这次举措,是否意味着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要逐渐地退出历史舞台呢?是不是意味着以后都不能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了?其实并不然,我们来看看财政部2020年3月正式开始执行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购买主体向个人购买服务,应当限于确实适宜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并且由个人承接的情形,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在日常工作中,政府向个人购买服务在实践中容易被异化为变相用工。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以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购买岗位”等借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用工,一般由政府部门或劳务公司发布招聘公告,通过考试、政审、体检等程序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相关人员名义上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实际上以劳务派遣方式到政府部门工作。这种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的形式,混淆了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和政府聘用编制外人员的不同政策规定,容易造成政府人事管理风险,也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派遣,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费用,是目前较常见的一种用工形式。1、劳动合同应为书面形式,且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劳动合同到期要及时续签,不要成为事实用工单位。3、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但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用工单位要求提早结束派遣协议的则可通过协商形式与派遣员工。4、解除劳动关系。派遣员工退工必须及时办理,否则,劳务派遣单位将有可能承担法律的风险。5、应向被派遣劳动者详细说明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派遣员工违纪辞退,用工单位应负有举证责任。
6、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异地派遣同样要按照本市标准缴纳社保。7、单位用工比例中,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通俗地讲,就是派遣员工不是你单位的人,不和你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只是派遣到你单位干活的,按约定支付劳务费就行。其最大特点就是劳动关系和用工关系相分离。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一样,无论是实际用工单位还是发包单位都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在前文中,我们已经了解了劳务派遣和岗位外包的特点、差异。然而,不论选择哪种用工方式,企业在选择人力外包供应商时都需要进行严格的筛选,确保所选供应商能够提供高效、专业且合规的服务,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和发展目标。综合用工方案全面覆盖人员外包、业务众包等多种用工模式,为企业提供包括招聘、薪税核算等全流程的人事管理服务,满足多元化的用工需求。通过此方案,企业能够有效降低用工成本、提升用工效率,降低用工风险,为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实现全面优化。